法國發票逾期未付:催款信、付款催告函與 injonction de payer
自由工作者或小微企業如何在法國追討逾期發票:友好催款、掛號信付款催告函(mise en demeure)、逾期罰息與 40 歐元固定賠償金(《商法典》第 L441-10 條),以及後續的支付令程序(injonction de payer)。
快速解答
面對逾期發票,分級施壓:友好催款(郵件或電話)、催款信,然後是掛號信 AR 寄出的付款催告函(mise en demeure)——它正式確認違約、啟動利息計算,並且是後續司法程序的前提。專業主體之間,逾期罰息和 40 歐元固定賠償金自到期日次日起依法自動產生(法國《商法典》第 L441-10 條)。8–15 天內仍未付款,就啟動 injonction de payer(支付令):快速、便宜、無須開庭。
| 適用對象 | 遇到客戶拖欠的自由工作者、微型企業主、中小企業 |
| 法律依據 | 《商法典》第 L441-10 條;《民法典》第 1344 條;第 L110-4 條(時效) |
| 罰息 | 到期日次日起依法自動起算,無須催告 + 每張發票 40 €(B2B) |
| 步驟 | 友好催款 → 催款信 → 催告函(LRAR)→ injonction de payer |
| 時效 | 專業主體之間 5 年;對消費者 2 年 |
| 寄送方式 | 掛號信 AR——催告函必須有日期且可舉證 |
| 常見錯誤 | 拖得太久、只口頭催款、催告函要素不全 |
1. 催款前先核對案卷
債權只有確定、金額明確、已到期才能追討:
- 確定:合約、簽字報價單、訂單、已驗收的交付物
- 金額明確:發票上載明的確定金額
- 已到期:付款期限已過
現在就備齊:合約或報價單、發票、交付或履約憑證、與客戶的往來紀錄。這些材料每一步都用得上,一直到法官面前。
2. 友好階段(第 7 天到第 30 天)
- 第 7 天:一封禮貌郵件——發票可能只是被遺忘或卡在財務流程裡。
- 第 15 / 30 天:更強硬的催款信,重申發票、已過的期限和已在起算的罰息。
在催款信中提醒對方:逾期罰息和 40 歐元賠償金無須事先催告即已到期應付——這句話本來就必須寫進你的通用條款和發票。
3. 付款催告函
這是樞紐文件:它正式確認對方違約(《民法典》第 1344 條),啟動遲延利息,並向法官證明你嘗試過友好解決。
主題:付款催告——第 [X] 號發票
尊敬的先生/女士:
儘管本人已於 [日期] 多次催款,[日期] 開具、[日期] 到期、含稅金額 [金額] 歐元的第 [X] 號發票至今未付。
現特此催告貴方自收到本函之日起 [8/15] 天內向本人支付 [金額] 歐元。
依據《商法典》第 L441-10 條,上述款項另加按 [利率] 計算的逾期罰息及 40 歐元固定催收賠償金。
若逾期仍未付款,本人將不再另行通知,逕行訴諸有管轄權的法院,包括申請支付令(injonction de payer)。
此致敬禮
[日期——簽名]
催告函的通用結構和必備表述,見我們的專門指南。
4. 為什麼必須用掛號信 AR
- 催告函只有在送達可舉證時才有法律效力:AR 回執確定期限和利息的起算日。
- 在法院,支付令靠的就是你的材料:發票、催款紀錄、帶回執的催告函。
- 電子郵件可以被否認;帶回執的掛號信幾乎不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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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支付令(injonction de payer)
期限屆滿仍未付款:
- 向商事法院(客戶為商人/公司)或司法法院(客戶為個人)書記處提交申請,使用專用表格並附全部憑證。
- 法官書面審理、不開庭。獲准後,由 commissaire de justice(司法執達員)送達支付令。
- 債務人有 1 個月提出異議;否則支付令成為可執行文書——可以啟動查封扣押。
替代方案:小額債權可走 commissaire de justice 的簡易催收程序;債權無重大爭議時可申請 référé-provision(先予支付)。
6. 時效:別等
- 專業主體之間:自到期日起 5 年(《商法典》第 L110-4 條)。
- 對消費者:只有 2 年(《消費法典》第 L218-2 條)。
只有司法行動(或債務人承認債務)能中斷時效——催款和催告函都不行。更現實的是,催收統計相當殘酷:超過 6 個月,回款機率斷崖式下跌。早催款、快催告。
7. 常見錯誤
- 怕得罪客戶而一等數月——沉默從來不會讓人付款。
- 全靠口頭:沒有落款日期的書面件,在法官眼裡等於不存在。
- 催告函要素不全:沒有「mise en demeure」字樣、沒有期限和確切金額,就失去效力。
- 忘了罰息和 40 歐元——白白放棄依法應得的款項。
- 任由時效流逝,尤其對消費者客戶(2 年)。
總結:早催款、留書面,然後寄出掛號信 AR 付款催告函,寫明金額、期限並援引第 L441-10 條。AR 回執確定利息起算並武裝你的案卷;客戶仍不付款時,injonction de payer 能把你的材料變成可執行文書——快速,且只需幾十歐元。
官方來源
本文引用的法律法規與官方頁面連結。
- Recouvrement amiable : relance et mise en demeure (F38586)Service-Public.fr
- Recouvrement judiciaire : injonction de payer (F38156)Service-Public.fr
資訊以最後查核日期為準。本教學僅作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如遇複雜情況,請諮詢專業律師。
常見問題
除發票金額外,我還能主張什麼?
專業主體之間,逾期罰息自到期日次日起依法自動起算、無須催告,利率不得低於法定利息的三倍,另加每張逾期發票 40 歐元的固定催收賠償金(《商法典》第 L441-10 條)。實際催收成本超過 40 歐元的,可憑證據要求補充賠償。
寄催告函之前要催幾次?
法律沒有規定次數。實務上:第 7 天一封禮貌提醒,第 15 或 30 天一封更強硬的催款信,然後就是掛號信 AR 催告函。不必反覆催促:每拖一週,回款機率就降一分。
什麼是 injonction de payer?費用多少?
一種快速、低成本、無須開庭的司法程序:你把申請表和憑證提交商事法院(客戶為商人或公司)或司法法院。法官准許後,支付令送達債務人,其有一個月時間提出異議;否則支付令即可強制執行。
我的債權過時效了嗎?
專業主體之間自到期日起有 5 年時效(《商法典》第 L110-4 條);對消費者只有 2 年(《消費法典》第 L218-2 條)。只有司法行動能中斷時效——單純催款不行。
相關指南
- 法國債務分期請求:困難情況與寬限期應在逾期擴大前向債權人申請可執行的分期方案,說明收入、必要支出、債務與擬議月付款並附證明。協商失敗時,法院可依《法國民法典》1343-5 條並考量債務類型與情況給予寬限期;分期不會消滅債務。
- Mise en demeure(正式催告函):信件模板與完整流程在法國向債務人、鄰居、施工方或雇主發出正式催告:信件模板、必備條款、期限與 AR 掛號寄送。在訴諸法庭前主張權利的指南。
- 法國入室竊盜保險理賠:報案與兩個工作日申報入室竊盜後,應在不破壞證據的前提下保護現場,向警方報案,並在保險契約期限內通知保險公司;依《保險法典》L113-2,竊盜通常為兩個工作日。拍照、保存發票,保險評估前不要維修或丟棄物品。